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选湖北”计划,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做好利川市2021年寒假期间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实训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从大学生到岗之日起,由实习实训单位安排为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实习实训。
二、补贴标准
按照鄂办发〔2017〕7号文件精神,对在利川市实训实训大学生给予实训实训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实习实训补贴由各单位统一申报,博士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生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200元,专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实习实训时间满10天不满20天的,按半个月给予补贴;满20天的,按1个月给予补贴。不足10天的,不予补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实习实训单位: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社部门认定的实习实训基地。
2.实习实训补贴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籍、外籍留学生)在利川实习实训出勤10天及以上的。
(二)申报程序
1.单位岗位申报。接收大学生实习实训的单位于2021年1月15日前登录恩施州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信息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发布岗位信息、业务报备、完成岗位申报。(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在地址栏访问http://119.96.243.148:9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登记。有实习实训意愿的大学生于2021年1月20日之前登录恩施州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并完善个人申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3.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实训单位在大学生实习实训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将实习实训大学生名单报市就业局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市就业局统一购买实习实训大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凡未向人社部门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备的,在实习期间出现意外伤害及其他情况的,由实习实训单位自行负责。
4.实习实训补贴申报。实习实训单位负责对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申报资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实习大学生离岗后通过恩施州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信息平台提交补贴申报资料;并于提交网上申报资料7个工作日内报送纸质资料(系统中打印)至市就业局,逾期不受理补贴资料申报。实习实训补贴不受理个人申报。
5.补贴拨付。市就业局对实习实训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将实习实训补贴资金拨付至实习大学生邮政储蓄银行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是到我市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需要向实习实训单位提供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同时由接收单位做好实习实训期间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严格岗位申报和管理。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编制数的10%申报实习实训岗位;实习实训基地按照不超过5人的标准申报实习实训岗位。各实习实训单位本着实事求是、按需设岗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和吸纳人数,位实习实训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设备。
3.做好考勤管理工作。用人单位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实行痕迹化管理,杜绝虚报冒领等情况。实习实训大学生按系统要求实行定时定点电子签到,上午签到时间为9点前,下午签到时间为3点前。市人社部门将对各单位大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随机抽查中发现“挂名”实训、人不在岗、虚造签到表等行为,除不予拨付补贴或追缴已拨付补贴外,还将按有关规定报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资料规入个人档案,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咨询电话:7282688 QQ:22940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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